专利
直接申请、巴黎公约优先权申请,或PCT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中文文本决定中国申请的保护范围和文件质量。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通常须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产品发布、论文发表或参展可能破坏新颖性,应先确定申请计划。
中国专利申请应从真正产生商业价值的产品、方法或设计出发。先判断竞争者最可能复制什么、生产和销售发生在哪里,以及哪些特征会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持续重要,再决定保护技术方案、产品结构、外观,还是建立组合保护。
专利具有地域性。美国、欧洲或国际申请本身不会自动产生可在中国执行的权利。申请人必须通过适当路径将中国纳入保护范围,并遵守优先权或国家阶段期限。
中国是首要或唯一市场时,可以直接提交中国申请。巴黎公约路径通常要求发明和实用新型在首次申请后12个月内、外观设计在6个月内主张优先权。PCT路径可以推迟国家选择和主要费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常适用30个月期限。
选择取决于目标国家、翻译准备、预算、公开计划及权利要求是否仍需调整。期限表应当从最早优先权日起计算,不能从企业开始筹划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期起算。
申请文件一般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必要附图。外观设计申请尤其依赖一致、完整的视图和简要说明。申请人、发明人、优先权、转让和委托信息应与公司底层文件一致。
翻译属于实质性法律工作。机械直译可能缩小权利要求、制造歧义,或使说明书与附图中的技术术语失去对应。应给中国代理人留下足够时间,与原撰写团队统一术语。
发明申请在公布并及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进入实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主要接受初步审查,授权较快并不等于权利稳定。重要产品通常需要组合不同权利,而不能期待一种专利解决全部问题。
申请前还要确认权属。职务发明、委托开发、集团内部安排和转让文件都可能影响申请资格。后续权利变化也应及时记录,确保执法文件与公司记录一致。
提交指示前,应整理技术交底、附图、最早公开日期、在先申请、目标市场、申请人与发明人信息,以及即将发生的发布或参展计划。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还需特别标记,因为向境外申请前可能需要保密审查。
本文是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实务的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本文最后复核于 2026-08-21,规则、费用和时限可能变化,行动前请确认最新要求。如需针对您情况的建议,请联系我们的团队。